2006年1月16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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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资产流失不能当“哑巴”
北仑检察院与法院联手出台公益诉讼规范
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潘申明

  本报讯 村里的林木遭盗伐,村委会嫌麻烦没有起诉索赔。为替集体挽回损失,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直接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日前法院作出判决,4名盗伐林木者除了要受刑事制裁外,还被判在原地种同等树种的苗木125株。
  去年9月,郎某等4人在北仑区柴桥街道后所村的山上盗伐林木被抓获。在此案审查起诉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曾督促村委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村委会认为林木已追回,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为了保护集体的利益,北仑区检察院直接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郎某等4人于明年3月之前在盗伐原地种上同等树种苗木125株。检察院的这一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为了在打击犯罪中保护国家和集体的财产利益,2005年4月,北仑区检察院开始在盗伐林木犯罪案件中尝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目前,通过督促起诉和直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该院已成功办理了3件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近日,北仑区检察院还将督促起诉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并和北仑区法院联合制定颁发了《关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暂行规定》。根据该规定,刑事犯罪案件毁损国家、集体财产或损害公共利益时,若无相关单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检察院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此外,《暂行规定》还对赔偿责任人、起诉时间、检察人员出庭任务等程序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北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潘申明说,1月1日起施行的这个《暂行规定》既是对前一阶段所作尝试的总结,又将直接规范北仑今后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活动。
  据悉,基层检察院与法院达成共识,并联合制定、颁发此类规定,这在全国还是首次。